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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沈阳药科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需要,制定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入学)复试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和领导下,成立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各学科分别成立考核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管理各学科考核小组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各学科考核工作的具体开展。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方亮邸欣
成员:唐星张继稳王淑君石凯刘昌孝侯晓虹熊志立赵云丽
秘书:刘超赵云丽
二、复试人员
拟于4月26日左右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公布。
三、复试安排
1.报到安排
报到时间:4月27日上午8:40(药剂考生);4月28日下午15:00(药分考生)
报到地点:药学院楼331办公室(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从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北门入校)
报道要求:携带《沈阳药科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招生专业目录》“材料提交”中要求的相关报考材料,包含科研成果材料(证件类可交复印件)。
2.考核小组
各学科成立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导师组成(若本学科博导人数不足5人,可邀请相近学科博导参加),考核专家组设组长和秘书各一名,秘书负责考核过程的记录等工作。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所有考核内容各单位都应有可以复查的考核记录材料,考核全程录音、录像,所有考核相关材料妥善留存备查。
3.复试内容
重点考核考生是否具有攻读博士学位的条件和能力,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学科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复试内容及要求
备注
药剂学
4月27日上午9:00
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药学院楼313会议室
1. 综合能力:(1)考生首先以PPT形式做自我介绍,硕士工作简介和读博的科研设想及预计实现的目标 (10分钟);(2)考核委员会可以根据PPT所讲的内容进行自由提问,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
2. 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委员会重点考核考生对基础课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应用所学基础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研究方向相关知识:考核委员会通过自由提问对考生计划的研究方向相关知识进行考核,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评分进行成绩评定:(1)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2)创新性思维;(3)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4)交叉学科知识的了解与掌握情况。
药物分析学
4月28日
下午15:30
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制药工程楼222室
按以下要求准备时长15分钟的PPT:
1)学术成果和奖励:重点介绍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SCI论文、授权专利、获优秀学位论文(校级以上)、国家奖学金、科研奖项、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做口头报告或获优秀墙报奖等情况(PPT需附上佐证材料的扫描图片)
2)科研工作:简述做过的科研工作(包括对研究内容创新性的评价)
3)英文学术交流:用英文介绍做过的最具特色的科研工作(5 分钟)
4)博士研究计划:陈述拟攻读博士学位的设想
说明:学术成果和奖励项需提供纸质佐证材料,如SCI论文首页、奖励证书等
3.复试方式
原则上采用现场考核方式,如考生因疫情因素无法到达现场,需要提前跟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申请,通过网络参加考核。
四、录取、调剂工作
见《沈阳药科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方案》要求
五、考核监督和复议
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家考核小组对考核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解释考生提出的质疑。
六、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电话:024-43520501,邮箱:490218863@qq.com
七、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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